中裕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2 20:03:24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
职权,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
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泰州市行政审 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批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204724160149K。 91321204724160149K。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 以
交所”)审核,并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经中国证监会作出 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经中国证
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
2410 万股,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交所上市。 币普通股 2410 万股,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英文名称:ZYfire Hose Corporation。 司英文名称:ZYfire Hose Corporation。
第四条 公司住所: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88 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88 号,邮政
编码:2255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2,088,476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2,088,476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 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质量第一、客户至上”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 “驭科技、裕及人、誉
的原则,以“中国第一、世界一流”为追求目标,进一步提 天下” 的企业价值观,以 “管护美好,传输未来” 为使命,
升科技实力,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品牌建设,力争成为中 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管道高科技企业。
国扁平软管行业的领跑者。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流体类传输软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流体类传输软管、修复内衬软管、消防器材及其零配件的研发、制造、 管、修复内衬软管、消防器材及其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消防、远程供水、城市给排水、应急救援、通讯、 销售;消防、远程供水、城市给排水、应急救援、通讯、油气输送车辆及其零配件的研发、销售、租赁;消防、供 油气输送车辆及其零配件的研发、销售、租赁;消防、供水、油气输送系统工程、自动控制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 水、油气输送系统工程、自动控制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技术服务、租赁;非开挖修复工程、管 销售、安装维修、技术服务、租赁;非开挖修复工程、管道安装及管道修复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石 道安装及管道修复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 油化工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橡胶 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橡胶
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份的凭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集中存管。 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股票是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置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凭证。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置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32,088,476 股,均为 第十八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