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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增资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2 20:43:37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5-060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增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增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增资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需要,公司拟以人民币现金 10,197.86 万元(暂定价)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方式共计取得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众晟”或“标的公司”)51%股权并通过发行股份向索近善购买其持有的河南众晟9.00%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河南众晟 60%股权。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 股股票,证券简称:北方长龙,证
券代码:301357)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现金收购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3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 股股票,证券简称:北方长
龙,证券代码:301357)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7)。
二、公司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筹划本次重组事项之日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主动协调各方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并就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同时,公司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定期发布关于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提示。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但因市场环境及标的公司的业务运行情况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已发生一定变化,且标的企业财务内控规范等方面与上市公司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长期利益,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基于审慎性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包括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发行股份方式取得标的公司相应股权事项)。
四、终止筹划的决策程序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增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终止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终止筹划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中。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在合适的时机与条件下积极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六、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公告披露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七、风险提示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星
期三)召开关于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增资事项暨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增资事项之终止协议》;
5、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进程备忘录。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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