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章程修正案
公告时间:2025-07-23 18:44:43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宜涉及的工商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事项。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事项:
1、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2、将“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
4、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本次修订详情如下:
序号 涉及条款修改前的表述 涉及条款修改后的表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亚太机电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亚太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1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制订《浙
制订《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下简称“本章程”)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代表人。 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与变更
由董事会决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
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3 新增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
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4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
5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
6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
8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
9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
10 同权,同股同利。 同权,同股同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
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 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
11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12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
第十八条 股份公司成立时,发 第十九条 股份公司成立时,发
起人名称/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和出 起人名称/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和出
资方式为: 资方式为:
(一)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一)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认购的股份数为 4,769.1776 万股, 认购的股份数为 4,769.1776 万股,
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已到位; 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已到位;
(二)计华投资管理公司,认 (二)计华投资管理公司,认
购的股份数为 512 万股,出资方式 购的股份数为 512 万股,出资方式
为净资产出资,已到位; 为净资产出资,已到位;
(三)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三)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认购的股份数为 102.4 万股,出资方 认购的股份数为 102.4 万股,出资方
式为净资产出资,已到位; 式为净资产出资,已到位;
(四)黄来兴,认购的股份数 (四)黄来兴,认购的股份数
为 1,170.0224 万股,出资方式为净 为 1,170.0224 万股,出资方式为净
资产出资,已到位; 资产出资,已到位;
(五)徐桦,认购的股份数为 (五)徐桦,认购的股份数为
13 204.8 万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 204.8 万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
资,已到位; 资,已到位;
(六)施瑞康,认购的股份数 (六)施瑞康,认购的股份数
为 51.2 万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 为 51.2 万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
资,已到位; 资,已到位;
(七)施纪法,认购的股份数 (七)施纪法,认购的股份数
为 153.6 万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 为 153.6 万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
资,已到位; 资,已到位;
(八)陈雅华,认购的股份数 (八)陈雅华,认购的股份数
为 51.2 万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 为 51.2 万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
资,已到位; 资,已到位;
(九)黄伟中,认购的股份数 (九)黄伟中,认购的股份数
为 153.6 万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 为 153.6 万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
资,已到位。 资,已到位。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71,680,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14 第十九条 公司的现时 ...... 第二十条 公司的现时 ......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 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
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15 任何资助。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