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望谷: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3 19:57:38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7 月 23 日,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远望谷”)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远望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谷智能”)聚焦于“AI+消费物联网”领域,提供端侧为主的消费级 AI 硬件和智能解决方案。基于公司现有产业优势,一是结合宠物经济赛道爆发的机会,打造 AI agent赋能的智能宠物硬件设备,并持续推动形成硬件+AI+生态的全周期运营模式,向市场推出智能宠物设备及 APP;二是将推动 AI+空间的智慧解决方案,与公司现有主业实现综合解决方案,持续拓展智慧空间新商业模式。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远望谷智能的长远发展,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远望谷智能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深圳市远望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
本次股权激励以深圳市汇智创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汇智创新”)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公司高级副总裁付强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汇智创新持有远望谷智能 40%的股权,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时,各激励对象通过受让公司持有的汇智创新一定比例的财产份额,实现间接持有远望谷智能股权的目的。
鉴于付强先生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因此本次股权激励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股权激励实施主体
本次股权激励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远望谷智能,员工持股平台为汇智创新,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远望谷智能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远望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28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光珠
成立日期:2025 年 3 月 11 日
经营范围: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网关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蓄电池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远望谷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 1,200 60%
限公司
2 深圳市汇智创新企业管理合伙 800 40%
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2,000 100%
(二)汇智创新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汇智创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8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28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付强
成立日期:2025 年 3 月 4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汇智创新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 600 75%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2 付 强 200 25% 普通合伙人
合 计 800 100% -
三、本次股权激励主要内容
(一)激励对象及激励权益来源、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为与远望谷智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且为远望谷智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骨干员工。虽未满足前述全部条件,但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经远望谷智能董事会审议同意后亦可成为激励对象。
本次股权激励采取的激励形式为期权,涉及的股权来源为远望谷持有的汇智创新的财产份额,即间接持有的远望谷智能股权。本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期权总量不超过 6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制定时远望谷智能注册资本的 30%,即 600万元出资额。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远望谷拟将其持有的汇智创新 600 万元出资额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时转让给各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的期权份额为 100
万份,拟授予给付强;预留授予的期权份额为 500 万份,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由远望谷智能董事会另行审议决定。
(二)业绩考核目标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期权行权必须同时满足远望谷智能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与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每个激励对象的业绩目标将由远望谷智能董事会审议确定后,在与激励对象签署的授予协议中进行明确。其中,针对首次授予的期权,远望谷智能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原则上高于以下标准,否则激励对象获授期权不得行权或不得 100%行权:
行权期间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年度 2026 年度营业收入高于 1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年度 以 2026 年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高于 50%
第三个行权期 2028 年度 以 2027 年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高于 5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远望谷智能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3、预留授予的业绩考核目标由远望谷智能董事会在预留部分期权授予时另行审议决定。
(三)锁定安排
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权益在行权后立即锁定,并于每个解锁期届满后自动按比例解锁,具体解锁安排由远望谷智能董事会审议确定后,在远望谷智能与激励对象签署的授予协议中进行明确。
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权益解锁前,未经远望谷智能董事会同意,激励对象不得转让持有的持股平台财产份额,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持有的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用于设定担保或抵偿债务。
(四)权益变动
激励对象在远望谷智能任职期间存在过错情形的,除非经远望谷智能董事会同意豁免,否则对于激励对象获授期权尚未行权的部分,由远望谷智能注销作废,对于激励对象获授期权已经行权的部分,远望谷智能董事会有权决定激励对象将持有的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按照激励对象的投资成本作价转让给持股平台的其他合伙人或者董事会指定的其他主体或者减资退出。除前述情形外,其他权益变动以远望谷智能与激励对象签署的授予协议约定为准。
(五)激励对象获利途径
远望谷智能可通过远望谷回购等方式向激励对象提供减持退出路径,具体由远望谷、远望谷智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届时另行审议决定。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付强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付强先生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股权激励拟授予付强先生 100 万份期权,在行权条件成就时,付强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受让远望谷持有的汇智创新 100 万元财产份额,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落实公司“AI+消费物联网”业务的发展战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
本次股权激励的实施不改变公司对远望谷智能的控制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