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鼎利: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4 17:54:39
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25-037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世纪鼎利”)现将公司收购上海美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美都”)100%股权事项中,承诺方作出的承诺以及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事项概述
(一)承诺主体:上海翼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翼正”)、TAN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
(二)承诺内容
公司与上海翼正、TANCHINLOKEEUGENE(陈振禄)、上海美都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2018 年 5 月 16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上海翼正、TANCHINLOKEEUGENE(陈振禄)对上海美都业绩及应收账款兜底事项作出承诺。承诺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2018 年 5 月 17 日、2021 年 2 月 27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1 年 6 月 3 日、2022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购买上海美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关于签署<上海美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关于上海美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
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032、2022-001)。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海翼正已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1,890 万元,
仍需支付业绩补偿款 2,609.53 万元。
应收账款兜底承诺方面,上海翼正已向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兜底保证金 2,100万元,加上兜底应收账款已收回的款项,上海翼正、TANCHINLOKEEUGENE(陈振禄)仍需向公司提供应收账款担保金额 2,889.83 万元。
鉴于承诺方上海翼正、TANCHINLOKEEUGENE(陈振禄)未全部履行承诺内容,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上海美都分别作为原告就业绩补偿款事项、应收账款兜底承诺事项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横琴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上海美都胜诉,并依法向横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2024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交
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027、2025-003)。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鉴于上海翼正、TANCHINLOKEEUGENE(陈振禄)未如期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上海美都于 2024 年 10 月按照判决书的内容依法向横琴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近日,公司、上海美都收到了横琴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业绩补偿款案:执行裁定书【(2025)粤 0491 执 1475 号】
法院依据(2024)粤 0491 民初 500 号民事判决书受理申请执行人世纪鼎利
与被执行人上海翼正、TANCHINLOKEEUGENE(陈振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执行中,法院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材料,但被执行人未实际履行;二是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未冻结到可供执行款项;三是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法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与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裁定如下:
“本院(2025)粤 0491 执 1475 号执行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应收账款兜底款案:执行裁定书【(2025)粤 0491 执 75 号】
法院依据(2024)粤 0491 民初 499 号民事判决书受理申请执行人上海美都
与被执行人上海翼正、TANCHINLOKEEUGENE(陈振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执行中,法院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已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列入失信名单;二是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网络资金账户、银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 0 元;三是通过查询暂无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房产。
除此之外,法院依职权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未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无异议,法院裁定如下:
“本院(2025)粤 0491 执 75 号执行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公司前次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金额合计约为 591.91 万元(不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目前公司未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公司存在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剩余债权款项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执行人是否存在其他可执行的财产线索,如有,将依法向横琴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次终结执行对公司本期或者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