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鹰: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4 20:08:13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 宝鹰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10%股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公告中预计对当期损益影响金额仅为预测数,最终以实际成交金额及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本次交易将在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最终能否成交以及成交时间、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等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概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拟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旦华复能”)50.10%股权,在不低于股权评估价的前提下,拟定本次交易的首次挂牌价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为准。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有关规定执行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CH69W64X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1418 办公
5、法定代表人:肖家河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23 年 5 月 6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旦华复能 50.10%股权,旦华复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栖贤悦鑫(临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旦华复能 49.90%股权。
(二)本次转让的相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旦华复能进行审计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111013407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旦华复能总资产 979.29 万元,总负债 1,042.80 万元,净资产-63.51 万元,应
收款项总额 0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0 元,2024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78.46 万元(包含公司并表前旦华复能 2024
年 1-5 月财务数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57.49 万元。
2、根据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旦华复能(珠
2025 年 5 月 31 日,旦华复能总资产 945.01 万元,总负债 1,064.05 万元,净资产
-119.04 万元,应收款项总额 0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
项)0 元,2025 年 1-5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55.5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172.74 万元。
3、根据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 049 号),以 2025 年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论,旦华复能合并报表口径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945.01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064.05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19.0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19.04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价值为 5,982.68 万元,较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增值额为 6,101.72 万元,则公司所占旦华复能的 50.10%股东权益价值为 2,997.32 万元。收益法具体方法和模型的选择详见上述资产评估报告。
(三)交易标的权属及其他情况
1、公司持有的旦华复能 50.1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旦华复能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旦华复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诉讼、提供担保等情形;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旦华复能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存在一笔对旦华复能的应收款,为公司提供旦华复能的借款,本金
1,000 万元,形成利息 45 万元,已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到期;公司拟在挂牌交易时
增加设置交易条件,要求股权竞买方除需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外,还需承担偿还公司 1,0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最终购买方需于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前,偿还公司借出的 1,0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旦华复能不存在其他经营性往来情形,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4、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出售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成交价格等协议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方后,按照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签署交易合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授权安排
本次交易在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前提下,公司拟定首次挂牌价为 3,000 万元。若首次挂牌未能达成交易,公司将按照国资监管有关规定,在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前提下再次挂牌,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确定。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挂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启动挂牌、再次挂牌、终止挂牌、调整挂牌价格、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办理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目前,旦华复能尚处于初创期,未实际产生营业收入,对公司经营状况未产生重大影响。旦华复能的全资子公司莒南沂唐新能源有限公司、莒南唐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分别收到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签发的风电项目核准批复文件,但因市场及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导致该项目财务收益测算不达预期,拟启动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2、本次转让如能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旦华复能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将有利于更好地聚焦公司核心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3、本次交易将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按照首次挂牌价格测算,公司预计影响当期损益约 2,940 万元,最终以实际成交金额以及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将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最终能否成交以及成交时间、成交价格、交易对手方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111013407 号);
3、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礼会专审字(2025)第 031100213 号);
4、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旦华复能(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 049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