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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西藏科坚、嘉泽创投)

公告时间:2025-07-25 19:21:31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首华燃气
股票代码:300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和鑫座 B 栋 1 单元 9 层
90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商住楼商铺14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首华燃气、上市公 指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西藏科坚 指 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嘉泽创投 指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自 2024 年 6 月 7 日至今,因公司可转债转股以及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务人主动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公司总
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 5%。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和鑫座 B 栋 1 单元 9 层
901 号
法定代表人:丁晶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5MA6T4E194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11-16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西藏济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商住楼商铺14 号
法定代表人:姚冉华
注册资本:76,65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585790879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咨询(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业务);市场营销策划;民族手工艺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经营期限:2012-12-19 至 2032-12-18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曹飞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西藏科坚、嘉泽创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曹龙祥先生,西藏科坚、嘉泽创投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截至目前,西藏科坚与嘉泽创投的股权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在公司任
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职情况
丁晶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泰兴 否 否
兼总经理
王田祥 男 监事 中国 西安 否 否
(二)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在公司任
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职情况
姚冉华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泰兴 否 否
兼总经理
王田祥 男 监事 中国 西安 否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西藏科坚、嘉泽创投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等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首华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科坚持有首华燃气 13,427,640 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
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 5.0752%,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未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 5.0000%;嘉泽创投持有首华燃气 13,997,101 股, 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 5.2904%,占首华燃 气当时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 5.2120%;两者共计持有首华燃 气 27,424,741 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 10.3656%,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 10.2121%。
自前次权益变动披露至今,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 减持股份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股份)的比例变动至 5.00%。具体变动如下:
(一)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情况
股数变动 变动比例(剔除 变动比例(未剔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股) 回购股份) 除回购股份)
(%) (%)
可转债转 2024 年 6 月 7
股导致被 日至 2025 年 6 0 -0.1177 -0.0583
动稀释 月 30 日
大宗交易 2024 年 6 月 12
西藏科坚 减持 日至 2025 年 7 -2,539,306 -0.9375 -0.9345
月 24 日
集中竞价 2024 年 6 月 7
减持 日至 2025 年 7 -10,888,334 -4.0200 -4.0072
月 16 日
合计 — — -13,427,640 -5.0752 -5.0000
注:1、上表中“变动比例(剔除回购股份)”是以 2025 年 7 月 2 日发布的《2025 年
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中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后股份数量 270,853,798 股为计算基数。
2、上表中“变动比例(未剔除回购股份)”是以 2025 年 7 月 2 日发布的《2025 年第
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中总股本 271,721,538 股为
计算基数。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情况

变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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