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5 19:53:18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2025-029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
热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揭示:
1、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履行报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审批同意等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因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是否能最终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厨香港”)、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能源”、“标的公司 1”)、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热能”、“标的
公司 2”)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山公用”)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环保能源”)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公用环保能源转让上述标的公司 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 49,424.25 万元,其中长青能源 100%股权的交
易对价为 14,973.19 万元,长青热能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34,451.06 万元。
一、股权转让事项概况
1、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中山公用签署了《关于长青环保能源(中山)
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股权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拟将公司及名厨香港实际控制持有的长青能源 100%股权和公司全资持有的长青热能 100%股权转让给中山公用或中山公用指定的关联方。(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
署子公司股权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2023 年 12 月 29 日,根据交易双方合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
公司与中山公用签署了《关于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股权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双方一
致决定延长原协议约定的有效期直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交易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3、因交易双方在《原协议》和《补充协议》有效期内未能就本次股权转让
的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经友好协商,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协议有效期到
期后,双方未另行签署延长有效期的协议,但未来仍可能就相关事项进行接触。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4、2025 年 6 月,基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
中山公用与公司进行接触并重启本次交易的协商。(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6 月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5、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和名厨香港及上述标的公司与公用环保能源分
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49,424.25 万元作为对价款转让长青能源 100%股权与长青热能 100%股权。其中长青能源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4,973.19 万元,长青热能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34,451.06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21JBX5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 4 楼
法定代表人: 王磊
注册资本:3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07-2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木炭、薪柴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东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3.18
净资产 914.43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93.63
净利润 -93.63
3.其他说明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1
1.基本信息:
名称: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58315639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蒂峰山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
法定代表人:黄荣泰
注册资本:11,660 万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2 月 2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 2 月 2 日至 2027 年 2 月 1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 75%的股权,名厨香港持有 25%的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核心资产情况:
该标的公司为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项
目的运营公司。该项目由公司采用 BOT 模式投资、建设与运营,概算投资额 3.9
亿元,特许期为 22 年(含建设期),自 2004 年 6 月 30 日起算。该项目于 2006 年
4 月投产,截至目前正常运营中。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455.01 15,395.66
负债总额 390.71 453.94
应收款项总额 1,697.25 1,368.4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5,064.30 14,941.72
项目 2025 年 1-4 月(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54.37 5,333.73
营业利润 157.93 311.87
净利润 115.85 277.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6.24 1,089.75
4.权属状况说明
该标的公司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5.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对本次交易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粤审字【2025】01128号),审计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
日,截至审计基准日,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