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8 17:25:52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5-049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00 元(含税)。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即扣减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明确。
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正在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
份方案。若自 2025 年 7 月 25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
配权(即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 8,560,882,627.5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36,063,767.07 元。根据《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00 元(含税)。以本公
告日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2025年7月2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后 的 股 本 2,865,953,680 股 为 基 数 测 算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1,003,083,788.00 元(含税)。如自 2025 年 7 月 25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即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
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述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