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修订以及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8 17:54:38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修订以
及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内控制度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其他条款中部分“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本次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修订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作出对比展示,仅涉及“股东大会”、“监事”、“监事会”及部分文字表述内容或条款序号调整的不再一一列示。本次修订包括了部分章、节及条款的新增或删除,序号相应予以调整。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对照情况请见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以及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情况
为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配套落实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拟对部分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并制定部分新的公司内控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情 是否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况 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是
9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修订 是
10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11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是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7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9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0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修订 否
理制度》
2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修订 否
2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修订 否
24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25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否
2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8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述内控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为1-11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修订后及新制定的部分内控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
程。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2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苏州迈信林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苏州市行政审 公司由苏州迈信林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苏州市数据
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551248029M。
91320506551248029M。
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5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6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