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飞凯达: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7-31 16:33:3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今飞凯达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7 号)注册同意,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数 99,771,02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8,809,319.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932,531.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09,876,788.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
汇会验[2023]10443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由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资金金额 用状态日期
1 低碳化高性能铝合金挤压型材建设项目 63,686.85 40,988.68 -
1.1 年产 8 万吨低碳铝合金棒建设项目 13,201.80 8,770.00 2025 年 7 月 31 日
1.2 年产 5 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低碳铝型材及 34,488.72 20,018.68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资金金额 用状态日期
制品技改项目
1.3 年产 5 万吨低碳工业铝材及制品技改项 15,996.33 12,200.00 2025 年 7 月 31 日
目(一期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9,999.00 9,999.00 -
合计 73,685.85 50,987.68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及节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8万吨低碳铝合金棒建设项
目”、“年产5万吨低碳工业铝材及制品技改项目(一期项目)”,均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7月28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募 利息收入扣除 节余募集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手续费后净额 资金
年产8万吨低碳铝合金棒建 8,770.00 8,068.19 0.87 702.68
设项目
年产5万吨低碳工业铝材及 12,200.00 11,317.64 0.53 882.89
制品技改项目(一期项目)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2、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
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减少了
项目开支。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结项后的节余
募集资金1,585.57万元(受利息收入的影响,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并对该募集资金专
户予以注销。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吨低碳铝合金棒建设项目”、“年产5万吨低碳工业铝材及制品技改项目(一期项目)”结项,并使用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今飞凯达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于今飞凯达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德利 蔡文超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