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31 17:06:45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胡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璐瑶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