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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7-31 17:38:55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法狮龙
股票代码:60531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甲 1 号、3 号 2 幢 2 层 203-9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周福海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 5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广东博智兴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博智兴宇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91 号 1202 办公
(以上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法狮龙”)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化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1
释义......2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13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14
第四节 资金来源......40
第五节 后续计划......42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4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46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47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48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4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50
附表......54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福海、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东博智兴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博智兴宇六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法狮龙投资 指 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
股股票代码为 605318.SH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屹华山汇拟协议受让法狮龙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 17,512,3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3.9286%);
周福海拟协议受让法狮龙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 6,735,519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5.3572%);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博智兴宇拟协议受让法狮龙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 7,543,78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6%)。
同时,屹华山汇接受周福海、博智兴宇持有的 6,735,519 股、
7,543,781 股股份(合计 14,279,3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的 11.357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屹华山汇、周福海、博智兴宇分别与法狮龙投资签署的《关
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屹华山汇、周福海、博智兴宇拟分别协议受让法狮龙投资持
本次股份转让 指 有的上市公司 17,512,349 股、6,735,519 股、7,543,781 股股
份(合计 31,791,6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5.2858%)
一致行动人协议 指 周福海、博智兴宇与屹华山汇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周福海、博智兴宇与屹华山汇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周福海、博智兴宇拟将其持有的全部
表决权委托 指 股份(合计 14,279,3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1.357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屹华山汇
屹华山汇 指 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屹华投资 指 屹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博智兴宇 指 广东博智兴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博智兴宇六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4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屹华山汇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DW8WT134
企业名称 北京屹华元初山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甲 1 号、3 号 2 幢 2 层 203-9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屹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出资额 39,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4 年 8 月 6 日
营业期限 2024 年 8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版权
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标代理;财政资金项
经营范围 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卫星遥感
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
支持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周福海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周福海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周福海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221959********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2、最近五年的职业和职务及其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周福海最近五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及其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如下所示:
任职期间 任职单位 职务 主营业务 注册地 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江苏亚太轻合 汽车热管理系
2007 年 金科技股份有 董事长、 统铝材业务、汽 江苏省 直接持股 39.67%
至今 限公司 总经理 车轻量化系统 无锡市
铝材业务
2009 年 无锡市滨湖区 货币金融服务 江苏省
至今 汇昌农村小额 董事 业务 无锡市 直接持股 6.9%
贷款有限公司
2017 年 无锡梁韵投资 监事 投资管理 江苏省 直接持股 25%
至今 有限公司 无锡市
2014 年 江苏海盛汽车 汽车零部件制 江苏省 间接持股,江苏亚太轻
至今 零部件科技有 执行董事 造 无锡市 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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