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青达环保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4 17:21:56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5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15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5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8 月 8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翠苹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达环保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3)。
(四)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达环保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五)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
获授的限 限制性股
制性股票 本次归属的 票数量占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 限制性股票 已获授限
(万股) 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王勇 中国 董事长 40 20 50%
2 刘衍卉 中国 董事、总经理、核心 18 9 50%
技术人员
3 张连海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8 4 50%
4 李蜀生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核 8 4 50%
心技术人员
5 张代斌 中国 财务总监 8 4 50%
6 肇玉慧 中国 副总经理 8 4 50%
7 洪志强 中国 副总经理 8 4 50%
8 双永旗 中国 副总经理 8 4 50%
9 高静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8 4 50%
书
10 李吉业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 2.5 50%
11 张光荣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 1.5 50%
12 傅吉收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 1.5 50%
小计 125 62.5 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管理骨干、核心业务人员(33 人) 106 53 50%
合计(45 人) 231 115.5 5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5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 年 8 月 8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155,00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0
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 123,071,000 100.00% 1,155,000 124,226,000 100.00%
份
三、股份总数 123,071,000 100.00% 1,155,000 124,226,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23,071,000 股增加至 124,226,000
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5]361Z0036 号),审验了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