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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4 17:40:45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6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某公安局就部分项目应收款项达成债务重组方案:经本次债务重组,预计公司能够收回应收款项 10,350 万元。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债务重组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产生正面影响。
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加速现金流的回笼,降低应收款项风险,在提高公司应收款项回收效率的同时,有利于稳固客户长期合作关系。
4、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一)债务重组背景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地方政府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形成了对企业的债务拖欠。为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维护财政可持续性和金融稳定,国家于 2025 年推出并实施了系统性的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政策。该政策旨在指导并推动地方政府与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优化债务结构,缓释潜在风险。在此政策背景下,为响应国家号召并务实解决历史遗留债务问题,相关地方政府部门与公司就相关拖欠的应收款项事宜展开债务重组的协商工作。

(二)本次拟进行债务重组的项目介绍
本次拟进行债务重组的项目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熙菱”)参与的某公安局 5 个项目,上述项目执行合同金
额 32,043.06 万元,公司及上海熙菱已回收款项共计 16,093.06 万元,产生应收款
项(包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下同)15,950 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确认收入时间 债权人 执行金额 已回款金额 剩余应收款
项原值
1 项目 1 2015 年 公司 198.00 - 198.00
项目 2(一期) 2017 年 上海熙菱 22,750.16 14,860.92 7,889.24
2 2021 年
2019 年
项目 2(二期) 2020 年 上海熙菱 7,550.26 - 7,550.26
3 2021 年
2023 年
4 项目 3 2020 年 上海熙菱 215.50 172.40 43.10
项目 4 2022 年 上海熙菱 149.47 59.74 89.73
5 2023 年
6 项目 5 2022 年 上海熙菱 1,179.67 1,000.00 179.67
合计 32,043.06 16,093.06 15,950.00
公司已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款项计提
了坏账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债务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债务重组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
成关联交易。
(三)债务重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与某公安局协商,双方约定:以已执行合同的欠款金额为基准(已支付金额
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后支付的资金均视为化债资
金),某公安局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7 日内,一次性向公司及上海熙菱支付合计
人民币 10,350 万元,用于清偿因上述项目所产生的剩余债务。待该款项足额支付后,相关债务即视为结清。若某公安局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上述 10,350 万元,则协议自动失效,某公安局仍需按照审计结算后的债务余额,向公司及上海熙菱履行支付义务。该事项尚需完成相关审计结算程序。
二、本次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旨在加速现金流回笼,降低应收款项风险,有利于稳固当地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项目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本次拟进行债务重组的具体方案,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债务重组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产生正面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项目审计机构出具的结算报告金额为准。本次债务重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加快应收款项的回收,加速现金流的回笼,降低应收款项风险,有利于稳固客户长期合作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债务重组事项。
四、其他说明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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