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金溢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4 18:13:32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1.2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4%。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5 年 8 月 1 日,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1.2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蔡福春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蔡福春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5)。
2022 年 5 月 7 日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蔡福春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应的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40%。本激励计
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登记完成,截至本公告日,本激励计划授
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限制性股票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需同时满足以下解除限售条件方可办理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条件。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除限售安排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根据计算口径,2022 年-2024 年三
2022年-2024年三年的 2022年-2024年三 年的累计净利润为165,804,602.91
第三个
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年的累计净利润 元(An),对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
18,000万元 16,000万元 比例为 70%,当期不可解除限售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的比例为 30%,不可解除限售的
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蔡
有关制度执行。
福春先生,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
各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完全达成
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相应的个人绩效考核,个人层面
数量×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
业绩考核解锁比例为 100%。
比例,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综上,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公司现有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1.2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4%。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获授数量 已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姓名 职务 (万股) 数量 限售数量 限售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蔡福春 其他核心骨干 540.00 324.00 151.20 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本次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4.80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情况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分不达标,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 30%,不达标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64.80 万股,回购价格为 6.0 元/股。
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70%。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 1 名,解除限售股数为 151.20 万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金溢科技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