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4 19:24:41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4 日
9:15-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 10 号东莞智动力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智动力”)第四届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加维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6
出席现场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9,286,138
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比例 34.7599%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 65
通过网络投票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34,496
参与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比例 0.7531%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 66
中小股东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49,496
出席会议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比例 0.7590%
注:1.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指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 3,759,000 股股份后的股份数量。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现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6,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10%;反
对 1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3%;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8,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00%;反对 1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02%;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6,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10%;反
对 1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3%;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8,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00%;反对 1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2%;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2,7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5%;反
对 1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07%;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4%;反对 1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8%;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4. 审议通过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6,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10%;反
对 1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3%;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8,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00%;反对 1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2%;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8%。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5,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9%;
反对 1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4,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80%;反对 1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8%;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反对 1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3,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13%;反对 1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8%;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7.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7.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3,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
反对 12,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2,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54%;反对 12,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4%;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7.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3,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
反对 12,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弃权 4,000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2,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54%;反对 12,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4%;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7.03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99,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8%;
反对 1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8,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46%;反对 1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