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5 16:38:36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5-085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苍南县山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数科”)出售公司持有的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9 日、2025 年 7 月 14 日、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议案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30 日、2025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7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已收到全部款项,本次交易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山海数科、医惠科技三方签署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苍南县山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山海数科应在协议约定的标的
股权交割完成前根据公司的书面通知向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即 29,959.95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山海数科已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了
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即 29,959.95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已收到全部款
项。
(二)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医惠科技 100%股权。医惠科技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就本
次交易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至山海数科名下,医惠科技已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医惠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仍然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1、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承诺。
2、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协议与承诺等安排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思创医惠本次重组的审批以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各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标的公司的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
记已经完成,交易对价的支付已按约定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及交易对价支付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形;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或发生上市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实质性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在相关各方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出具了《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法律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3、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已支付完毕;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本次交易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相关事宜。
4、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5、自《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除本法律意见已披露的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情况外,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的情况。
6、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因本次交易而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7、《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8、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协议与承诺等安排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3、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