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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特科技: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涉及其拥有的144.50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05 18:24:38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涉及其拥有的144.50 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市场价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 FIMQD0667 号
(共1 册,第1 册)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ALLIED APPRAISAL CO., LTD.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1
摘要......3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概况......6
二、 评估目的......7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7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1
五、 评估基准日......12
六、 评估依据......12
七、 评估方法......16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0
九、 评估假设......22
十、 评估结论......24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26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8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29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31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1、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3、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5、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和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清单、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申报并以签名、盖章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8、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9、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第 2 页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涉及其拥有的 144.50 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市场价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 FIMQD0667 号
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 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情况摘要如下:
委托人: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简称“台山鸿特”)。
被评估单位: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 (简称“台山鸿特”)。
评估目的:为委托人拟出售其拥有的 144.50 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提供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拥有的 144.50 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
评估范围: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拥有的 144.50 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96,334.72 ㎡,账面价值为 2,163.00 万元(含契税);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为厂房一、二、三、四、办公楼、宿舍楼,建筑面积合计62,552.91㎡,账面价值为2,744.48 万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托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拥有的 144.50 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采用对成本法对其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及满足评估目的,综合计算后得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拥有的 144.50 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
账面值合计为人民币 4,907.48 万元;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 8,099.84 万
元;评估增值人民币 3,192.36 万元,增值率65.05%。
委估资产评估价值结果列表如下:
资产评估结论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委估在建工程 2,744.48 2,897.77 153.29 5.59
委估土地使用权 2,163.00 5,202.07 3,039.07 140.50
委估资产合计 4,907.48 8,099.84 3,192.36 65.05
上述评估结论含契税不含增值税。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和有关监管规定,在本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基础上,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即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起至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以内,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根据在建工程产权持有人声明,按监理报告建设进度的工程费用已经支付完毕,不存在欠缴工程。

评估结论的应用:
评估报告书摘要所披露的评估结论是作为委托人实现相关经济行为的参考依据,但并不保证相关经济行为的可实现性,仅限于委托人和其他报告使用者于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
在使用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评估报告正文中所载明的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限定条件以及期后重大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
除法律、法规规定另有规定以外,未征得评估机构和签字资产评估师书面同意,本摘要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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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涉及其拥有的 144.50 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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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拥有的144.50 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采用对成本法对其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及满足评估目的,综合计算后得出在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市场价值。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
1、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鸿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1592158257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台山市水步镇文华 C 区8 号
法定代表人:胡玲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第 6 页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03 月23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03 月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汽车零配件及通讯类零配件;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委托人与产权持有人的关系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和产权持有人为同一家单位,均为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
(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委托人拟出售其拥有的 144.50 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为此需进行资产评估。
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为委托人拟进行资产出售相关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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