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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关于精锻转债摘牌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7 18:39:41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2
债券代码:123174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精锻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精锻转债”赎回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8 月 7 日
3、“精锻转债”摘牌日:2025 年 8 月 8 日
4、“精锻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 号)核准,公
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80 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98,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6,812.74 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起在深交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锻转债”,债券代码“12317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
束之日(2023 年 2 月 21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8 月 21 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2 月 14 日)止。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精锻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09 元/股。
1、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1,770,75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267,227 股后 472,503,52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5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 59,062,940.75
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
(2023 年 6 月 9 日)起由人民币 13.09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2.97 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1,777,0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 元人民币
(含税),共派发现金 72,266,552.4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
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 年 5 月 24 日)起由人民币 12.97 元/股调整为人
民币 12.8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81,777,1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6 元人民
币(含税),共派发现金 28,906,631.1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至权益分
派股权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
年 9 月 30 日)起由人民币 12.8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2.7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4、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下修正“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9.50 元/股,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 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5、2025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7,981,508股后的524,425,9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共派发现金20,977,038.12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12日)起由人民币9.5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9.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锻转债”转股价格为9.46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精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46 元/股的 130%
(即 12.30 元/股),已满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前赎回“精锻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精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精锻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45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1.0%;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2 月 1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2025 年 7 月 31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 166 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100×1.0%×166/365≈0.45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5=100.45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0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精锻
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公告安排
1、公司已于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精锻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 2025 年 7 月 28 日起,“精锻转债”停止交易。
3、自 2025 年 7 月 31 日起,“精锻转债”停止转股。
4、2025 年 7 月 31 日为“精锻转债”赎回日,公司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0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精锻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精锻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5 年 8 月 5 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
年 8 月 7 日为赎回款到达“精锻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精锻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精锻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收市后,“精锻转
债”尚有 9,235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精锻转债”数量为 9,235 张,赎回价格为 100.45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1.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 927,655.75 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已无“精锻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精锻
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公司发行的“精锻转债”
(债券代码:123174)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 198 号
咨询电话:0523-80512699
联系邮箱:ppf@ppforging.com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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