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金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间:2025-08-07 19:41:48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证券代码:002657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因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本公司。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股权激励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推行本激励计划时,无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特别提示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不包括按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中科金财 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76,155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34%。其中首次授予1,303,18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83%,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8.28%;预留172,975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5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1.72%。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
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4.60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八、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有效期内按 50%、50%的比例分两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解锁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解锁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5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九、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需满足以下条件:
营业收入(A)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Am) 触发条件(An)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解锁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7%。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解锁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14%。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An≤A<Am X=A/Am×100%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不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业绩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Am) 触发条件(An)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解锁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14%。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解锁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21%。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An≤A<Am X=A/Am×100%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考核参照《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十、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事项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董事会应当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
司股东会在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将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十二、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就本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同时由律师事务所对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不得授予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有限制的,公司不会在相关限制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十三、本计划实施后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目 录
声 明...... 2
特别提示...... 3
释义 ...... 9
第一章 激励计划的目的...... 11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11
二、本激励计划制定所遵循的基本原则......11
第二章 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12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3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3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3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4
第四章 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 15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来源、数量及分配...... 15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锁期、禁售期.. 15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8
四、激励对象获授和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18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3
第五章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6
一、会计处理方法...... 26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26
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