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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交通:龙江交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8 18:50:57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5-037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创公司”)(曾用名: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 1,800 万元的借款
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12 个月,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展期利率不变,
仍为 4.5675%。
公司与黑龙江龙兴国际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集团”)分别持有龙创公司 60%、40%股份,龙兴集团为公司关联方。龙兴集团将按持股比例同步向龙创公司进行借款展期,本次财务资助展期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
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除本次展期的财务资助外,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由于龙创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和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一体两翼”战略落地达效,加速产业翼中新材料“天然石墨”产业聚焦,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龙兴集团拟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龙创公司提供总额人民币3,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 1 年,利率为 4.5675%。其中,龙江交通持有龙创公司 60%股份,借款金额人民币 1,800 万元。上述借款的主要用途是为满足龙创公司经营需要,解决龙创公司缴纳采矿权出让金、土地复
垦专项基金等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的《龙江交通关于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0 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龙创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对龙创公司提供的上述 1,800 万元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12 个月,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展期利率不变,仍为 4.5675%。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龙兴集团为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龙兴集团同受交投集团控制,龙兴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除本次展期的财务资助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财务资助类别及相关类型的交易,亦不存在与其他关联人的财务资助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龙创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向控股子公司龙创公司提供的 1,800 万元借款本金展期,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

公司与龙兴集团分别持有龙创公司 60%、40%股份,因此龙兴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的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投集团(以下简称“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龙兴集团为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龙兴集团同受交投集团控制,龙兴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龙兴国际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772632200D;
成立时间:2005 年 6 月 13 日;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 10 号哈尔滨万达商业中心商务楼 3 栋 1-9 层;
法定代表人:徐钢;
注册资本:2,027,24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主导的规模型业务;以资源高效分质分级利用、煤炭原位开采等科研攻关为主导的创新型业务;以煤炭营销为主导的效益型业务;
股东情况: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
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龙兴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9.9
亿元,负债总额 21.19 亿元,净资产 148.71 亿元,资产负债率 12.47%;
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6 亿元,净利润 0.69 亿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龙兴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69.41 亿元,
负债总额 20.63 亿元,净资产 148.79 亿元,资产负债率 12.18%;2025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25.92 万元,净利润 548.36 万元。
经核查,龙兴集团资信情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321057445369G;
成立时间:2013 年 1 月 15 日;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通河小区 1#楼九号门房;
法定代表人:杨帆;
注册资本:7,495.22 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选矿;
股东情况:龙江交通持有龙创公司股权比例为 60%,龙兴集团持有龙创公司股权比例为 40%。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龙创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969.69 31,713.33

负债总额 23,518.88 24,262.51
所有者权益 7,450.81 7,450.81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 0.002
(三)上一年会计度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过去 12 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龙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额为3,3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龙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3,300万元;过去 12 个月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四)其他事项
龙创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显示其资产负债率为76.51%。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龙创公司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一)甲方: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黑龙江省龙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瑞通新材料技术(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
(三)借款金额:1,800 万元;
(四)借款用途:缴纳 2024 年工农村石墨矿采矿权出让金及补充
流动资金;

(五)借款期限:24 个月,自 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
(六)借款利率:年利率 4.5675%;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龙创公司尚未签订展期补充协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龙创公司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龙创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人员、财务等受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可以掌握龙创公司资金的使用情况,总体风险可控。同时为了保证该笔资金能够及时收回,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对龙创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龙兴集团对龙创公司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
创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控股子公司龙创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推动公司石墨一体化产业发展以及“一体两翼”战略落地,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关联方将同步展期其向龙创公司按持股同比例提供的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尚云龙先生、王海龙先生、孔德楠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将 2024 年向控股子公司龙创公司提供的 1,800 万元借款本金展
期,展期时间为 12 个月,原借款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签署借款期限条款变更补充协议,关联方同步展期其向龙创公司按持股同比例提供的借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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