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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程: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8 19:17:37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5-062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4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债权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
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重庆五中院已经完成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经公司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聘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
公司及辅助机构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开展预重整的各项工作,现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申报通知
公司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即2025年9月9日24时前,向公司及辅助机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用网络债权申报方式,债权人需通过“律泊智破系统”(网址:https://www.lawporter.com)线上申报债权,申报项目编号填写:2550000004。
请公司债权人通过债权申报网站查阅并下载《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文书样式》《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南》,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册、登录并申报债权。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公司债权人在进行债权申报前,仔细阅读《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南》,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
三、公司及辅助机构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律师、胡律师
联系电话:18203056075 、17300226523
联系邮箱:hckjycz@163.com(发送邮件不视为债权申报)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4层(现场接待点不作为债权申报地点)。
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四、关于债权申报的特别说明
1.如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已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无需重复申报,公司及辅助机构对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与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仍具有法律效力。
2.公司预重整期间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安排将由公司及辅助机构另行通知。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本次申请人向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重庆五中院完成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如法院
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如重整失败,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
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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