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8 21:48:54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2025年8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5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慧姬女 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关联监事谭慧姬女士、杨光勇先生、吕栋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 议,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达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谭慧姬女士、杨光勇先生、吕栋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引进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综上,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