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11 16:29:46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5-04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4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407,576.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2,592,423.5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64 号《验
资报告》。
(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金额人民币 418,963,968.49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477,352,711.33 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84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7,407,576.47
募集资金净额 832,592,423.53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63,738,876.19
减:银行手续费 14,619.90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418,963,968.49
其中:前期投入置换 0.00
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477,352,711.3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为 477,352,711.33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元) 备注
武汉帝尔激光 中信银行武昌支 活期存款、现
科技股份有限 81115010133008627
1 行 金管理产品 321,722,542.83
公司 50
武汉帝尔激光 中信银行武昌支 活期存款、现
科技股份有限 81115010118008709
2 行 金管理产品 24,129,332.51
公司 61
武汉帝尔激光 招商银行未来城 活期存款、现
3 科技股份有限 支行 127907818710302 金管理产品 131,500,835.99
公司
武汉帝尔激光 中国银行股份有
科技股份有限 限公司湖北自贸 活期存款
4 试验区武汉片区 561280781276 0.00
公司 分行
合计 477,352,711.33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在中信银行武昌支 行、招商银行未来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用作其他用途。
“长江保荐”)及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与长江保荐及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减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额,用于实施新项目“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公司将原用于“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127907818710302)调整用于“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会同长江保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 2024 年 1 月8 日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 418,963,968.49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不存在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债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477,352,711.33 元,存放于中信银行武昌支行、招商银行未来城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等。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1 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印刷技术应用研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发项目
2 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发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调减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
应用研发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额,用于实施新项目“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
地二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2024 年 1 月 8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