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1 17:57:44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 月 11日下午 2: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1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 T6-3,3 楼龙大美食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晓初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会议的股东 382 人,代表股份 303,805,117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755%(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93,885,9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19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9 人,代表股份 9,919,21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558%。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0 人,代表股份 9,919,317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9 人,代表股份 9,919,21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8%。
5、公司董事祝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328,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64%;反对 4,214,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3%;弃权 26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42,5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54.8678%;反对 4,214,6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4889%;弃权 26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33%。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6,266,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86%;反对 7,229,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95%;弃权 30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0,5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993%;反对 7,22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785%;弃权 30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222%。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6,128,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32%;反对 7,348,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90%;弃权 3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2,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102%;反对 7,348,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0872%;弃权 3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26%。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6,223,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45%;反对 7,231,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03%;弃权 3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7,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5679%;反对 7,231,5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036%;弃权 3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5285%。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6,009,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0%;反对 7,421,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8%;弃权 37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3,669,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4094%;反对 7,421,3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8171%;弃权 37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7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