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8-12 18:23:34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峰科技
股票代码:30002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王新明
住所/通讯地址: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部园区港通北二路 21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王红艳
住所/通讯地址: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部园区港通北二路 21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山南市徽韵科技文化中心 15 层 22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一致行动人声明 ......15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 指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上市公司、公司、吉峰科 指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新明、王红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 指 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动人、山南神宇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
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若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的基本情况
姓名:王新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1031966********
地址: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部园区港通北二路 21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其他:最近五年之内未曾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亦未曾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而接受过处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的基本情况
姓名:王红艳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1021968********
地址: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部园区港通北二路 21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其他:最近五年之内未曾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亦未曾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而接受过处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山南市徽韵科技文化中心15层2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新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2200585795215Q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08-02-02
经营期限 2008-02-02 至 2028-02-02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创业投资管理、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联系电话 028-675185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吉峰科技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新明先生与王红艳女士系夫妻关系,王新明先生持有山南神宇 51%的表决权,王新明先生与山南神宇构成关联股东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6),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山南
神宇计划在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27,2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变动日期 变动方式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
王新明 4,383,199 0.89%
王红艳 人民币普通 2025.7.21- 大宗交易、 3,588,913 0.73%
股 2025.8.11 集中竞价
山南神宇 1,664,876 0.34%
合计 9,636,988 1.9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王新明 26,794,130 5.42% 22,410,931 4.53%
王红艳 28,289,100 5.72% 24,700,187 5.00%
山南神宇 3,977,796 0.80% 2,312,920 0.47%
合计 59,061,026 11.95% 49,424,038 10.00%
注:1、上述表格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494,240,380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王新明 22,410,931 22,410,931 0 10,000,000
王红艳 24,700,187 24,700,187 0 0
山南神宇 2,312,920 2,312,920 0 0
合计 49,424,038 49,424,038 0 10,00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新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410,931 股,其中质押股份 10,000,000 股,王红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700,187 股,山南神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12,920 股,除上述情形外,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5 月 9 日,王新明先生、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