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2 19:41:40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0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上市日期):2025 年 8 月 14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50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79.99 万股
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53 人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简述
1、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 年 7 月 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3、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发表了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说明。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7 月 15 日、22 日、26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情况
1、授予日:2025 年 7 月 24 日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6.50 元/股
4、授予数量:179.99 万股
5、实际授予登记人数:153 人
具体授予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本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陈龙 中国 副总经理 5.2 2.89% 0.03%
刘晓勇 中国 副总经理 2.5 1.39% 0.02%
张彩虹 中国 财务总监 3 1.67% 0.02%
黄璨 中国 董事会秘书 3 1.67%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
166.29 92.39% 1.05%
(149 人)
合计 179.99 100.00% 1.14%
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
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3)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
月和 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则该等股份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7.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7.1.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1.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1.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7.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7.1.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7.2.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7.2.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7.2.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7.2.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7.2.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7.2.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7.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
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若激励对象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则其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
第 7.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7.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度、2026
年度和 2027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公司 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15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公司 202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3 亿元
注: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期内其他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
值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年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7.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并依据激励对象的
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P) 100% 90% 0%
考核期内,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