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3 18:47:56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以下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分析。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于 2025 年3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议案》,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的主要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 2025 年 11 月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该完成时间仅
为公司估计,最终以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197,024,033 股(按照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进行测算,最终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假设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69,500.00 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
(4)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408.59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0,415.96 万元。假设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分为 20%、30%、40%三种情形;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 2025 年度预测净利润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在预测 2025 年末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以公司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8,512.02 万股为基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98,512.02 万
股;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影响外,不考虑日常回购股份及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
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2024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97,753.48 98,512.02 118,214.42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69,500.00
假设 1: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
2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 12,408.59 14,890.31 14,890.31
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10,415.96 12,499.15 12,499.15
益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公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89 0.1514 0.1489
司普通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89 0.1514 0.1489
股东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2% 4.29% 4.12%
扣除非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82 0.1271 0.1250
常性损益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82 0.1271 0.1250
后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9% 3.60% 3.46%
假设 2: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
3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 12,408.59 16,131.17 16,131.17
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10,415.96 13,540.74 13,540.74
益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公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89 0.1640 0.1613
司普通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89 0.1640 0.1613
股东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2% 4.64% 4.46%
扣除非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82 0.1377 0.1354
常性损益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82 0.1377 0.1354
后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9% 3.89% 3.74%
假设 3: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
40%
项目 2024 年度/2024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 12,408.59 17,372.03 17,372.03
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10,415.96 14,582.34 14,582.34
益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公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89 0.1766 0.1737
司普通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89 0.1766 0.1737
股东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2% 4.99% 4.79%
扣除非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82 0.1483 0.1458
常性损益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82 0.1483 0.1458
后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9% 4.19% 4.02%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本次发行前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时,对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主要投资于位于河北省廊坊
市固安县的“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 F 栋、G 栋、H 栋、I 栋、
J 栋)项目”,建成后将部署 8,925 个机柜。本次募集资金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