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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8-13 19:08:05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层浙江
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9、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
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2 日(星期二)9:30 至 11:30,14:00 至 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层浙江洁美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 2025 年 9 月 2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层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31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君刚、欧荣芳
联系电话:0571-87759593
联系传真:0571-88155859
电子邮箱:002859@zjj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层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邮政编码:31001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4 日
附件一: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
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
事宜的议案》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委托期限: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或营业
姓名或名称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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