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3 19:08:25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88.6744 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8.6744 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8 月 20 日。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 92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 188.6744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调整前):5.45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4.7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2,250.00 万股的 1.10%。其中,首次授予 493.87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5.93%;预留 80.87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4.07%。
5、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94 人,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27 人。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安排 售比例
第一个解 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
除限售期 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解 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
除限售期 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 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
除限售期 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安排 售比例
第一个解 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
除限售期 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解 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
除限售期 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9)。
3、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5、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483.2060 万股限制性
股票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7、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8、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9、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80.1564 万股限制性
股票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1、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实际授予股票 实际授予激励 登记完成日
(调整后) 数量 对象人数 期
首次授予 2024-07-29 5.45 元/股 483.2060 万股 94 人 2024-08-07
预留授予 2025-06-24 5.23 元/股 80.1564 万股 27 人 2025-07-04
(四)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批次解除限售,其余批次尚未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各个解除限售期的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排 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限售期 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解除 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限售期 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 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限售期 应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完成时间为2024年8月7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8月6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是否满足解除
解除限售条件 限售条件的说
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