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3 20:01:47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5-039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长、实际 控制人徐进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永盛”)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进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联众永盛与徐进为一致行动人。联众永盛与徐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300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37.42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四条规定,联众永盛与徐进计算减持比例时,应当合并计算。
联众永盛与徐进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1.4638%)。
联众永盛和徐进分别向公司出具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股)
(%) 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北京联众永盛科贸
22,528,000 32.3104 33.3087
有限公司
徐进 2,782,000 3.9900 4.1133
合计 25,310,000 36.3005 37.4220
注:截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 2,089,634 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
联众永盛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59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0.4731%);徐进
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09%,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0.9906%)。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数量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若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股本变动事项,联众永盛和徐进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
方式。
(五)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进行。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同时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减持价格
的承诺。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一)本次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
锐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股份锁定 北京联众 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 正在履行
期的承诺 永盛科贸 的,本公司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中
有限公司 2、本公司所持安联锐视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安联
锐视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联锐视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安联锐视首次
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安联锐视
因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
承担安联锐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
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
归安联锐视所有。
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
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
遵守上述规定。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安联锐视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安联锐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安联锐视所有;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
3、本人所持安联锐视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徐进 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安联锐
视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联锐视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安联锐视首次公开
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安联锐视因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终止。
5、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
担安联锐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
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
安联锐视所有。
北京联众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 正常履行
永盛科贸 本企业拟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 中
有限公司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
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
调整)。
3、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
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
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
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
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
持股意向 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
和减持意 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
向的说明 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
与承诺 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
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