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08-13 20:11:08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 1995 年 3 月
成立的惠州大亚湾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4413006178909639,2017 年 1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300735),所属行业为制造业-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类。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767,460,689.00 股,注册资本
为 767,460,689.00 元,注册地: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 5 号,总部地址:
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 5 号。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影
视录放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移动终
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可穿戴
智能设备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照明器具销售;互联网设备
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光弘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唐建兴。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光弘科技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光弘集团有限公司
光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正弘电子有限公司
嘉兴光弘实业有限公司
嘉兴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光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
深圳光弘通讯电子有限公司
惠州光弘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DBG Technology(Vietnam)Co. Ltd.
DBG Technology(India)Private Limited
DBG Technology BD Ltd.
光弘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光弘科技(海外)有限公司
勤弘投资有限公司
嘉兴正弘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快板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快板电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UNIVERSAL ELECTRONICS DEVELOPMENT (SINGAPORE) PTE. LTD.
ALL CIRCUITS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
经营能力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
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
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
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
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
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
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
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
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
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
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
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
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
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
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
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