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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彦技术: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8-14 16:46:00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8 月

目 录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 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 100 号 1 号楼 5 楼会
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祝国胜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8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2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3 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吸引公司紧缺的战略人才加入,凝聚一批符合公司价值观、认同公司经营理念的并能持续创造价值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予以审议。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使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促使公司、员工等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予以审议。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回购或出售以及本持股计划权益分配的全部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五)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六)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七)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八)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九)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奖励基金计提和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十)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予以审议。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议案四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
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全部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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