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关于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4 18:36:40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9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4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 AI 算力服务器及配套交换机、存储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即公司拟向安擎(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公用资产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采购 AI 算力服务器及配套存储、交换机设备,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3,53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24日和 2025年 8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
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 AI 算力服务器、存储和交换机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即公司拟向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AI 算力服务器、存储和交换机设备,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
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1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二、购买资产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8月 12日和 2025年 8月 14日与山东省公用资产运营服
务有限公司签署《AI 算力服务器销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协议一”)
和《显卡销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协议二”),合同金额为 8,216.25
万元(含增值税)。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与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AI 算力服务
器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协议三至协议五”)和《硬件采购合同》(以下简
称“协议六”),合同金额分别为 6,748.15万元和 77.78万元(含增值税)。现
补充披露相关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经审议的购买资产事项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会议届 标的物类 合同签 审议金额 已签署合 合同内
次 交易相对方 别 署状态 (万元) 同金额 签署时间 容披露
(万元) 时间
安擎(天津)信 AI 算力服 2025 年 7 2025 年
息技术有限公司 务器 已签署 4,300.00 4,300.00 月 14 日 7 月 14
日
2025 年 8
第三届 山东省公用资产 AI 算力服 月 12 日 2025 年
董事会 运营服务有限公 务器(或 已签署 8,250.00 8,216.25 和 2025 8 月 14
第五十 司 显卡) 年 8 月 14 日
二次临 日
时会议 山东省公用资产
运营服务有限公 存储 未签署 400.00 / / /
司
山东省公用资产
运营服务有限公 交换机 未签署 580.00 / / /
司
第三届 山东正云信息科 AI 算力服 2025 年 8 2025 年
董事会 技有限公司 务器 已签署 6,750.00 6,748.15 月 14 日 8 月 14
第五十 日
三次会 山东正云信息科 存储 未签署 200.00 / / /
议、 技有限公司
2025 2025 年
年第三 山东正云信息科 交换机 部分签 200.00 77.78 2025 年 8 8 月 14
次临时 技有限公司 署 月 14 日 日
股东会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协议一:
(1)合同相对方:山东省公用资产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AI 算力服务器
(3)合同价格:人民币 7,539.51 万元
(4)付款期限: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公司,下同)支付合
同总额 20%预付款,乙方(即合同相对方,下同)完成交付,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 30 日后支付 80%尾款。
(5)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乙方在 2025 年 8 月 15 日前发货。
(6)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按时交付设备,乙方逾期交付的,按逾期到货部分价款每日 0.5%
的标准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如果逾期到货超过原定期限 14 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的逾期到货的违约责任不因甲方终止本合同而免除。甲方保证按时付款,甲方逾期付款,按照逾期付款部分每日 0.5%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如果逾期付款超过原定期限 14 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不因乙方终止本合同而免除。
因乙方原因不能到货超过 14 日的,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向甲
方偿付不能到货部分货款的 20%作为违约金。如果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需按实际损失金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转包、分包他人或交由他人实施,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的 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金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8 条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 个工
作日内处理、支付或承担全部费用,并按照合同金额 30%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协议二:
(1)合同相对方:山东省公用资产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AI 算力服务器(显卡)
(3)合同价格:人民币 676.74 万元
(4)付款期限:设备验收通过之日起 15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5)交付时间:根据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6)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按时交付设备,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其未按时交付设备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保证按时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其未按时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违约责任的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0%。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8 条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 个工
作日内处理、支付或承担全部费用,并按照合同金额 30%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协议三至协议五:
(1)合同相对方: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AI 算力服务器
(3)合同价格:人民币 6,748.15 万元
(4)付款期限:
协议三、协议四:甲方在 2025 年 8 月 13 日之前支付合同总额 20%款项,
货到交付地点 8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30%款项,完成交付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 30 日后支付剩余款项。
协议五:甲方在 2025 年 8 月 13 日之前支付合同总额 20%款项,货到交付
地点 8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70%款项,完成交付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 30 日
后支付剩余款项。
(5)交付时间:2025 年 8 月 15 日前发货。
(6)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按时交付设备,乙方逾期交付的,按逾期到货部分价款每日 0.5%
的标准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如果逾期到货超过原定期限 14 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的逾期到货的违约责任不因甲方终止本合同而免除。甲方保证按时付款,甲方逾期付款,按照逾期付款部分每日 0.5%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如果逾期付款超过原定期限 14 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不因乙方终止本合同而免除。因乙方原因不能到货超过 14 日的,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到货部分货款的 20%作为违约金。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转包、分包他人或交由他人实施,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的 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金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8 条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 个工
作日内处理、支付或承担全部费用,并按照合同金额 30%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协议六:
(1)合同相对方: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交换机
(3)合同价格:人民币 77.78 万元
(4)付款期限:验收通过后 10 个工作日内。
(5)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 15 个自然日内。
(6)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或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交付产品价格或未付款金额 0.3%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上限为未交付产品价格或未付款金额的 10%。
四、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AI 算力服务器(或显卡)、交换机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