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招标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5 07:59:47

证券代码:301136 证券简称:招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14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A 座 4
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亲议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9 名,代表股份 149,411,48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91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代表股份 148,500,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59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8 名,代表股份 911,48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31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8 名,代表股份 911,48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 名,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8 名,代表股份 911,4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1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持续督导相关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49,228,5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6%;反对 13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12%;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338%;反对 13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426%;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3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228,6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7%;反对 13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11%;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448%;反对 1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317%;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3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228,6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7%;反对 13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11%;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448%;反对 1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317%;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3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228,6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7%;反对 13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11%;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448%;反对 13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317%;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35%。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228,1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3%;反对 1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115%;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900%;反对 1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779%;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22%。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的陈伟律师和肖敏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5 日

招标股份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