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15 18:39:44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5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5.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251.1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948.87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审验,并出具了《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1-0013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64,200.00
减:发行费用 6,251.13
募集资金净额 57,948.87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6,152.41
其中:本报告期内投入 945.10
以前年度投入 35,207.31
减:购买理财产品 19,700.00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0.2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613.28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3,709.5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9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被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南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020018641920015690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和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594515981020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00010902744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和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104016000144276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南口支行 0200186419200156903 157.3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 755945159810203 31.3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15000109027443 178.4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40160001442762 3,342.47
合 计 3,709.51
注1:公司银行账户0200186419200156903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南口支行,该支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万寿路南口支行没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为其上级支行。
注2:公司银行账户15000109027443开户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该支行是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该支行没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为其上级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4、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1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14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募集资金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19,700.00万元。
序号 签约 发行 产品 购买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预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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