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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5 19:13:31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8月15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周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3名非独立 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朱胜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 胜民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 经理职务。朱胜民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原定任期为自2023年9月7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6年9月6日)。朱胜民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董事前,朱胜民先生 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的相关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朱胜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胜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朱胜民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 诺。
朱胜民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以勤勉、敬业的工作态度,忠实地 履行了作为非独立董事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 运作、重大决策、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付出了极大的精力和心血。公司董事会对朱胜民先生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突出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选举周高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周高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周高峰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件:
周高峰先生:男,中国国籍,1984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动化专业。2008年7月至2010年3月,任中国重汽变速箱部质量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任西亚特华亚冷暖工业(杭州)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约克(广州)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供方质量工程师;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中山克里斯能源系统有限公司生产质量部长;2014年5月至2018年3月,任约克(广州)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高级供方质量工程师;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任宏源地能热泵科技有限公司供方质量工程师;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质量部品质科科长;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质量部副部长;自2020年1月就职于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工艺科,2020年9月至2025年7月,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艺科科长;2025年7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制造一部副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高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高峰先生不存在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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