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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8 11:48:34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期权品种。
2.投资金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为不超过 28,000 万元,铜、铝等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3,000 吨,业务期间为 2025 年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相关期货品种的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5 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一、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期权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期货、期权品种
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期
权品种。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为不超过 28,000 万元,铜、铝等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3,000 吨,业务期间为 2025 年度。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铜、铝、塑料、PVC 等,这些原料与期货、期权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受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董事会认为通过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成本价格或其上方卖出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风险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1.组织机构控制:公司成立期货、期权领导小组、套期保值常务执行组及套期保值风控组,具体负责公司期货、期权业务。期货、期权领导小组由由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采购部、审计部、法务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常务执行组人员由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包括期货经理、交易员、会计核算员、资金调拨员等人员;风控组人员由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确定,具体由风控合规员等组成。公司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状况,设立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执行组及风控组,并明确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依据本制度制定对应的操作细则,报公司期货、期权管理部门备案。
2.保值效果评价:公司财务部负责对保值的效果进行核算,并定期出具评价报告,以检验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3.风险管理
(1)认真选择期货、期权经纪公司;合理设置套保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安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
(2)公司的期货、期权开户及经纪合同按程序签订。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4)当公司发生套期保值风险时,期货、期权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6)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从业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7)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报告制度控制: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实行每日内部报告制度。期货常务执行
组制作套保业务日报表,及时向期货领导小组报告当日交易情况、交易结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浮动盈亏和相关品种关联情况等;公司财务部门和期货、期权管理部门每月对保值规范性和保值效果进行梳理、总结,并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
5.保密制度控制:公司期货、期权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情况与公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
6.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档案管理制度:公司对期货、期权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开户文件和授权文件应保存至少 15 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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