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公告时间:2025-08-18 17:10:50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部组成及岗位职责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实行集中分权管理,在董事长领导下,由财务负责人分管负责。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财务部经理、会计、出纳等人员组成。公司和各子公司财务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具体岗位,岗位设置应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各岗位的职责范围、任职资格根据各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报上级财务部门备案。
财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职责:
1、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整个公司财务会计工作,依《会计法》、公司有关规章及董事长的授予权限行使职责;
2、严格执行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督;
5、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审核公司对外财务报告,并在财务报告上签字;
7、领导和监督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财务工作;
8、向董事长建议聘任或者解聘财务部经理,根据财务部经理的建议任免其他财务人员;
9、负责组织领导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条 财务部经理职责:
1、在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财务部日常工作;
2、合理安排财务分工,制定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制度,保证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
3、草拟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经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进行财务分析,监督控股及参股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5、协助财务负责人处理公司与银行、税务等外部及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财务关系;
6、向财务负责人建议任免公司的财务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人员;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子公司财务部职责:
1、在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子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保证子公司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3、加强子公司各部门费用开支管理,严格审核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性;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保证子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5、负责子公司发票的管理,协调办理各项税务事宜;
6、及时对生产经营活动提出改进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7、负责子公司资金管理,负责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管理及日常维护;
8、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
第七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公司及子公司应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不得随意更换,确因业务发展需要增设会计科目时,应经公司财务部核准增加后方可使用。
公司及各子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第八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九条 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四)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五)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六)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七)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八)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九)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十)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十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二)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