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药: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9 15:56:43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5-040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立信连续多年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服务年限。为更好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服务的需要,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拟聘任上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立信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成立于 2013 年,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
截至 2024 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 112 名、注册会计师 55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900
余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名。
上会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 6.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79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2.04 亿元。
2024 年度上会为 7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0.81 亿元,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上会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0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 1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上会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
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卫朝华 2003 年 2001 年 2003 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晓雨 2023 年 2012 年 2023 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巢序 1998 年 1995 年 1998 年 /
(1)项目合伙人卫朝华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 年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 年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晓雨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 年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 年-2024 年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巢序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 年-2024 年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 年-2024 年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 年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经邀请招标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00万元。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00万元,相比于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2.00万元,降幅为2.78%。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 年度,立信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公司多年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公司对立信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
限不得超过 10 年。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安排,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立信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服务年限。为更好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服务的需要,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拟聘任上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换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根据邀请招标结果,认为上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此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附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