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9 19:54:46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
543,347,7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 228,206,070.54 元(含税)。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二)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 年 1-6 月公司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1,345,162.2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56,308,371.33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332,036,522.17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72,905,864.02 元。
(三)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 543,347,787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28,206,070.54 元(含
税)。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兼顾了利润分配计划和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