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测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公告时间:2025-08-20 16:57:31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调整
第六条 薪酬构成与标准:
(一)董事的薪酬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2、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3、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及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三个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与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其他福利包括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等。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但是,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不予发放:
(一)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等部门主管机关予以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董事会有权对薪酬方案做出相应调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