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0 18:34:40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8 月 20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 9 号楼 11 层公司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5
普通股股东人数 7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6,633,74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633,7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34.727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4.727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允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张忍、李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腾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1.01 议案名称:《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4,882,257 89.4702 3,441 0.0206 1,748,050 10.5092
1.02 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4,882,257 89.4702 3,441 0.0206 1,748,050 10.5092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举黄允松先生
2.01 为第三届董事会 16,454,119 98.9200 是
非独立董事
选举林源先生为
2.02 第三届董事会非 16,508,902 99.2494 是
独立董事
选举李萍女士为
2.03 第三届董事会非 16,454,098 98.9199 是
独立董事
3.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举游清平先生
3.01 为第三届董事会 16,457,548 98.9407 是
独立董事
选举杨寿姗女士
3.02 为第三届董事会 16,453,948 98.9190 是
独立董事
选举张荟先生为
3.03 第三届董事会独 16,505,174 99.2270 是
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数 (%)
选举黄允松先生为第
2.01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754,655 90.7134
事
2.02 选举林源先生为第三 1,809,438 93.5456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萍女士为第三 1,754,634 90.7123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1 选举游清平先生为第 1,758,084 90.8907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杨寿姗女士为第 1,754,484 90.7046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张荟先生为第三 1,805,710 93.352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中,议案 1.01 为特别决议议案,均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 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律师:郎艳飞、孔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