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1 16:55:15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5-032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及电子方式下发给各位董事。8
月 21 日,会议在 908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孙令波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8 人(独立董事綦好东、朱德胜及马东宁 3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3,793.3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88.20 万元。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摘要》(公告编号:2025-034)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合营企业山东海化骊潍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决定与该公司其他股东为其 3,000 万元银行贷款按股权比例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其中公司提供 1,530 万元的保证担保。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6 月 30 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025 年半年度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18,150.98 万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8,510.31 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修订《公司章程》等 25 项制度,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 4 项制度。
4.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接待与推广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1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6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7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8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9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制度全文。
上述子议案 4.01-4.03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决定提名李进军先生(简历附后)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附件:
李进军先生简历
李进军,男,1970 年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兼政治部副主任,潍坊滨海开发区团工委书记,本公司纯碱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山东海化盛兴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海化盛兴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山东海化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团委书记等职,现任山东海化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目前,李进军先生除担任上述职务外,未在其他单位兼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