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公告时间:2025-08-21 17:06:39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电投能源股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机制,确保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确保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法规以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以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议事规则。
作》,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主体,负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主体,负责定
责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促改革、谋发展, 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促改革、谋发展,依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行使对企业重大问 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行使对企业重大问题题的决策权,并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的决策权,并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 第三条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并且至少 四名,职工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有一名独立董事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 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外部董董事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事原则上应占多数。
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第四条 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
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选举产生。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并设立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并设立董事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工作机构。 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工作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提名、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专门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 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 员原则上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
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一)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审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对外投资、其他与 1.对公司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向董事会提出
公司发展有关的重大事项。 建议;
(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内部重大业务重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组和改革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3.对须董事会决策的公司主业调整,向董事会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审查公司的内 提出审议意见;
控制度;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 4.对年度投资计划及其调整及其他与公司发
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展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 (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7.对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形成审议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需根据意见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建议审议相关议案。 计师事务所;
8.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 3.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 规定的其他事项。
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9.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
用条款。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0.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 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 规定的其他事项。
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11.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制定财务会计报告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重大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后续审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披露整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改完成情况。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
(三)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排持股计划;
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
并提出建议; 规定的其他事项。
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
3.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
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和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的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
2.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3.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 第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
决定。 定。
(一)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决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等重大举措的方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案; (三)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工作; (五)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案;
(四)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及章程的修改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五)制定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案;
(六)制定公司投资计划,决定经营计划和投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资方案; 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八)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九)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十)制定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公司本部及所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属单位境内外债务性融资工具、应收账款资产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证券化或类似产品的注册、发行方案或其他证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券及上市方案;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一)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十二)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公司形式的方案;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制定公司国有资产转让、部分子企业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国有产权变动方案;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 分公司、子公司等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决定公司内部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
者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十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七)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等重大举措的 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 方案;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十八)制定公司国有资产转让、部分子企业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国有产权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