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1 17:57:01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5-03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正军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
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8 月 21 日,并以 18.4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条件的 23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4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36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7.36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3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该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能。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随之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