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易航天: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1 19:50:53
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公告编号:2025-077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股票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 2024 年 5 月 12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8.49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7.2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094,254.89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均价为 8.13 元/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750,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03,670,278 股的 0.72%,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次非交易
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 0 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489339。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 75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72%,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为 9.85 元/股,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738.75 万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738.75 万元,实际认购数量为 750,000
股,实际认购情况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和《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750,000 股已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
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72%。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或提前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 2 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解锁条件设置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本员工持股计划亦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董事袁海云、姜卫星、黄旭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前述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3、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了管理委员会,并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5 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的份额未超过总份额的30%,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能形成有效控制和施加重大影响。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