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1 19:50:5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经纬辉开
保荐代表人姓名:侯立潇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洪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对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称“公司 ”)2025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募
集资金银行存放情况进行了 1 次现场检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对公司 2025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
项 目 工作内容
进行了 1 次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2025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表专项意见 6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受国际市场环境及关税政策等因素影响,
2025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407.8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70.78%;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 2,194.5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 36.92%。2、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为缓慢。
1、针对业绩变动事项,保荐人持续关注公
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针对募集资金使
用较为缓慢事项,保荐人提示公司重视募集
资金合规使用,对于募投项目变更,需及时
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项 目 工作内容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
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
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无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 是 不适用
3、业务发展承诺 是 不适用
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5、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6、不在期货市场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 是 不适用
进行期货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公司2023年4月21日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形,2024年公司披露
了相关公告且保荐人在《2023年度跟踪报告》等文件中就该事
项进行了披露,公司和相关人员于2024年10月就该事项受到深
交所通报批评,于2025年1月就该事项受到天津证监局出具警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示函的措施。针对此事项,公司积极就该事项与监管沟通,此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外,保荐人对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和专门培训。保荐人敦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监管规定。及时补充审议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后续及
时披露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