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5:59:36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汇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相关规定,
截至 2024 年度,公司原聘任的中汇所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
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
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经履行相关程序,拟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
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2024 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24 年上市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年度 所需在 5%的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 年 3 月 6 日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范围内与华仪
天健所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 电气承担连带
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责任,天健所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已按期履行判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 决)
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翁伟先生,199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翁伟先生 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翁伟先生近三年签署浙商中拓、世茂能源、宏昌科技、先锋电子、海亮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瑛瑛女士,200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瑛瑛女
士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瑛瑛女士近三年签署浙商中拓、安科瑞、宏昌科技、同星科技、海亮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一鸣先生,201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一鸣先
生 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一鸣先生近三年签署同星科技、先锋电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马忆女士,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马忆女士
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马忆女士近三年复核长沙银行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 15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 17 万元),
费用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复杂程度及预计工作量等各方面因素,在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供的报价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
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成为国都证券控股股东,2025 年度审计范围增加以
及公司资产规模扩大、业务范围及复杂程度增加导致审计工作量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所。中汇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中汇所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中汇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浙江省省属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 2024 年度,公司原聘任的中汇所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通过招标方式拟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中汇所进行了沟通,中汇所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表示理解且无异议。由于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均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 202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适当。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